2017年法规
协会章程CAP BONNEUIL
(港口和博纳伊市公司协会)
14 Route du Moulin Bateau – 94380 BONNEUIL SUR MARNE
第 1 条 – 名称
它由遵守这些法规的成员组成,一个受 1901 年 7 月 1 日法律和 1901 年 8 月 16 日法令管辖的协会,其名称为:
开普博纳伊尔
(港口和博讷伊市公司协会)
第 2 条——目的
协会的宗旨是:
1 - 分享和交流经济、行政、社会和技术层面的经验,特别是不同成员之间的安全方面的经验,以建立联系,共同发展协同效应,
2 - 组织交流活动、活动和其他活动,以便更好地了解马恩河畔博讷伊港的公司,
3 - 在其中设立委员会,为了事业的需要,将有关成员以及必要时的外部代表召集在一起,以共同研究普遍关心的问题,
4 - 促进与位于马恩河畔博讷伊港的公司和参与马尔讷河畔博讷伊港口生活的社区所表达的需求相对应的服务报价的开发、就业和协调。
5 - 实施所有可能的方式来管理为会员提供的服务。
第 3 条 – 总部
总部位于 14 Route du Moulin Bateau – 94380 Bonneuil-sur-Marne。
可以通过董事会的简单决定进行转让
第 4 条 – 期限
协会会期为99年。
第 5 条——组成
任何在马恩河畔博讷伊港和博讷伊镇建立良好信誉的公司均可成为该协会的成员,但须及时更新其年度订阅。
每家公司都由一名法定自然人代表。
名誉会员是为协会提供或提供服务的公司、组织或个人。这些由董事会任命。他们有权参加有表决权的股东大会,并免交会费。
第 6 条 – 取消
会员资格因以下原因而丧失:
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递交的辞呈,
董事会因在到期日后 6 个月内不缴纳会费或因严重原因而被董事会宣布开除,有关人员已被邀请到董事会提供解释。
从马恩河畔博讷伊港和博讷伊镇出发。
第 7 条 –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能
协会由最少 6 名成员、最多 12 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管理,由会员大会从作为协会成员的自然人或法人中选举产生,任期 2 年。董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被任命为董事会成员的法人必须任命一名常任代表,其条件和义务与以自己名义的成员相同,承担相同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但不影响连带和连带关系。他所代表的法人的责任。
法人解散其代表时,应同时提出更换其代表的规定。
理事会从其成员中选出一个任期为 2 年的主席团,该主席团由以下人员组成:
一名总裁和一名副总裁,
一名秘书和一名候补秘书,
一名司库和一名候补司库,
在多次缺席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以多数票决定排除其中一名成员。
如果董事会的一名或多名成员在两次股东大会之间因死亡或辞职而出现空缺,后者可以临时任命。
临时委任须于下次股东大会上批准。被任命接替另一人的董事会成员仅在其前任任期的剩余时间内继续任职。
第 8 条——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每次由总裁召集或应其 2/3 成员的要求召集。
决定由出席会议的大多数人作出。如果出现平局,总统的投票是决定性的。
起草会议记录和作出的决定。
第 9 条——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拥有最广泛的权限,可以解决与协会管理和运营相关的所有问题,以及根据其目标分配给自己的各种活动。
它每年听取会长关于协会活动、管理以及道德和财务状况的报告。
他准备财务主管编制的关闭财政年度的账目,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临时预算,并确定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年度缴款金额。
他准备关于协会的活动、管理以及道德和财务状况的年度报告。
它决定协会成员的接纳以及成员的辐射措施。
它可以成立任何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并向其报告与协会宗旨有关的所有问题。
如果董事会愿意,可以制定议事规则。这项可能的规定旨在解决法规未设想的各种问题,特别是与协会内部管理有关的问题。
第 10 条 – 主席团成员的技能和作用
该办公室有权对协会进行日常管理。它根据需要多次开会以管理协会的行动。
总裁召集他主持的全体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他确保执行董事会的决定以及他所代表的协会在正义和所有公民生活中的正常运作。
他可以将某些权力授予一名或多名董事会成员。
秘书负责所有通信和记录。
他撰写会议记录和审议。他保存法律规定的特别登记册(公司章程或董事变更通知),并确保履行规定的手续。
财务主管负责协会资产管理的一切事宜。
他在总统的监督下付款和收取收入。
他定期记录所有运营的日常账目,并向决定管理层的年度会议报告。
第 11 条——费用报销
董事会成员的职责是自愿的。
但是,经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成员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任何其他人有权报销为协会利益而发生的费用。
第 12 条 – 大会
普通股东大会包括所有最新认购并由自然人代表的成员。
它每年开会一次,以批准上一财政年度的账目。每个成员都可以由提供书面代理的另一名成员代表。
普通股东大会的日期定于三月份 - 确切日期由办公室提前一个月确定
协会会员由会长负责召集。议程由董事会制定,附在会议上。
会长在董事会成员的协助下主持大会并解释协会的道德状况。
财务主管在必要时由替代财务主管协助,报告其管理情况并提交财务报表以供大会批准。
此外,普通会员大会根据协会两名会员的签署要求,对议程上的所有问题进行审议,并至少在会议召开前八天提交秘书处。
在议程用尽后,进行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或更换。
普通股东大会的所有审议均由出席或代表的会员过半数(半数加一)以举手方式进行。
第 13 条——特别大会
会员大会在必须处理紧急和重要问题时具有非凡的性质,包括章程的修改、对新方向的投票或协会的解散。
必要时,或应半数加一名会员的请求,会长必须按照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同程序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审议由出席或代表的大多数成员(半数加一)确认。
第 14 条 – 语音
每位成员在普通或特别股东大会上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 15 条——协会的资源
该协会的资源包括:
入场费和订阅收入,
国家、部门和市的补贴,
来自福利和所有法律资源的资源。
年度供款金额由董事会每年按固定费率确定 - 供款到期:
对于入会当月的新会员,
对于到期日后 3 个月内的活跃会员。
第 16 条——解散
协会的解散只能由专门为此目的召开的股东大会宣布,并在为临时会议规定的法定人数和多数条件下作出裁决。
股东大会任命一名或多名清算人,其权力根据 1901 年 1st juillet 法和 1901 年 8 月 16 日法令第 9 条下放资产(如有)。
博纳伊制造,2017 年 1 月 9 日
主席先生,Marcel TROCHU
对于秘书,玛丽·奥迪尔·贝廷古夫人